小学一年级
- 引线币
- 133
- 精华
- 0
- 注册时间
- 2006-10-14
- 在线时间
- 74 小时
- 积分
- 61
- 威望
- 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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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关于服装制作的要求:
1. 服装制作完毕后的成品与效果图不能有较大差异,特指服装款式和颜色。
2. 服装制作工艺等须规范,如需要手工处理的部位(拉链等)必须牢固,如发生脱落或分离的情况而影响表演效果的,由选手自己负责。
3. 选手必须考虑到舞台和灯光对服装产生的视觉效果,根据需要适当搭配首饰和其他配件,不要影响整体效果。
4. 服装制作尺寸规范,女装按照身高178CM,胸围83CM,腰围64CM,臀围90CM的女模特尺寸来制作;男装按照身高185CM,胸围100CM,腰围72CM,臀围95CM(以上仅供参考);女鞋的尺寸为40码左右(如果是凉拖鞋,尺码可以为38码或39码,如果是靴子或皮鞋类的必须大于40码)。
5. 设计泳装的选手要特别注意服装的实用性:选择带有弹力的面料便于穿着;胸围和臀围的尺寸尽量准确,避免模特走光。
6. 设计童装的选手必须根据报名表上填写的尺寸制作服装。
二.关于送交服装的要求:
1. 服装在送交前,选手可以初步拟定出场表演顺序并将每套服装编号,例如:第一套 就写1,第一套的上衣就写1—1,第一套的下装就写1—2,第一套的鞋就写1—3,1—4,依此类推;第二套则写
2,按照同样的模式编号。如有内外装之分,也要一起标明。 如:第一套的上衣就写1—1(内),第一套的上衣就写1—1(外),第一套的下装就写1—2(内),第一套的下装就写1—2(外)。
2. 选手还可以将每套服装搭配后(可以是平面,也可以是立体)拍照附在每套服装上,并写明作品名称和作者(为避免与其他作品混淆),并分套包装,以便组委会整理。
3、制作的服装如需特殊处理的,用到有毒易染物质或气体的(例如:油漆和喷漆等),请在送交前五天处理完毕,避免到达组委会后发生粘连,“油漆未干”等现象。
4、 配饰的选用要注意出场前准备的时间,不要太复杂,以免影响出场表演。
5. 服装和服装照片(照片要有每款服装5寸、7寸各一张,系列服装为7寸相片两张),务必在2月25日前寄至中南赛区赛事组委会。
6、在邮寄包裹内附清单一张,如:服装4套,共12件。第一套4件,上装2件,下装2件,第二套…. 必须注明!服装配饰由选手自己携带,随包邮寄者,如有丢失,赛委会盖不负责!
7、参赛者在2007年3月5日务必到达中南赛区赛委会所在地(江西服装学院),3月5日、6日两天食宿(限一人),如有主副设计师的,本赛委会只承担其中一人的费用!
8、参赛者在出发前务必带上本人身份证(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)、配饰,否则,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,由参赛者承担!
2007“中华杯”国际服装设计大赛组委会 2007年1月
[ 本帖最后由 维尼 于 2007-1-13 10:41 编辑 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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